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以下簡稱國經學會)因不滿民政部對其作出的未年檢處罰,而將民政部告上法庭,並稱自己未年檢純屬“事出有因”。一審被駁回後,國經學會又提起上訴。昨天下午,北京高院開庭審理此案。
  2013年6月25日,民政部對國經學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該學會存在未按規定參加2011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認為國經學會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對國經學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國經學會認為處罰不當,起訴民政局要求撤銷。一審敗訴後,國經學會又提出上訴。
  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高院二審開庭。法庭上,國經學會會長曾華群指出,自己“求檢無門”,是處於不可抗力的情形才未辦理年檢,民政部的處罰顯失公平。
  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司長許立群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席庭審。他表示,給予國經學會的警告處罰,並未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同時,處罰的種類和幅度與違法情節等相適應,不存在顯失公正的情形。
  此案未當庭宣判。
  庭後,記者採訪了雙方當事人。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司長許立群表示,“代表民政部出庭應訴,可以和對方面對面地進行交流,這對改進政府機關工作方式,推進依法行政起到積極作用,也有利於糾紛的解決”,他介紹稱,接到出庭應訴通知後,民政部兩個司局的8名同志對案件的情況、當事人的訴求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深入研究,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工作。
  國經學會會長曾華群則表示,司長出庭應訴能夠從一個側面體現出政府部門對民間組織訴求的重視,是一種進步。但其同時對民政部不承認處罰不當表示遺憾。
(原標題:民政部成被告司長出庭應訴)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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